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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82号(关于部分商品增设第二法定计量单位的公告 )

发布时间:2018-07-12  来源:苏州德意道通  点击:1144次

自2018年8月1日起,部分商品增设第二法定计量单位,报关时需同时申报。


具体见下表:

QQ截图20180712163418.jpg

特此公告。

 

海关总署

2018年7月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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